法律分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四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故意的心态;
4、客观上行为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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