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人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同事借钱不还,没有身份证信息?
一、同事借钱不还怎么处理1、同事借钱不还处理方式如下:(1)同事借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处理,要求对方还钱;(2)协商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好欠条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借钱不还如何起诉遇到借钱不还的起诉方式如下:1、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根据法院安排生产进行开庭审理并调解或判决;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事借钱不还离职了,我没有她身份证信息只有微信和电话怎么办?
法律分析:第一、看看借钱的证据还在不在,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第二、找公司人事部,查看入职资料,有无其他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第三、联系家庭联系人,就说同事找他,别说钱的事,需要一个电话号码,或者委托家里人联系第四、发告知函(邮政)到登记地址,直接说,请归还借款,否则将起诉第五、以上都没用,请直接上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欠钱不还,没有身份证号,联系不上人,玩消失,怎么处理?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玩消失联系不上的话,首先特别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情况,法院的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通过法律手段有以下几种方法:1、可以申请支付令,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及利息。2、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过程中,如被告失踪或者消失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并进行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欠款四年不还,只有欠条,没有身份证号,不知道住址,有电话号码,能要回吗要回吗?
要追回个人欠款,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起诉对方还钱,没有对方身份证号,而且是外地人,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但还需看是什么事,如果是合同,也有可能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侵权,有可能是侵权行为地。当然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