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死刑是什么程序
1、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复核下来了多久执行
死刑复核下来了七日内执行。死刑复核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