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受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竣工验收的准备阶段、初步验收(预验收)和正式验收。其中项目正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可下设若干个专业组。
一、工程竣工后必须结算吗?
通常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是不同的,竣工后不是必须结算,是一般都应该进行结算。第一、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第二、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通常情况下工程结算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
二、工程验收一般要多少天
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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