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已抵押房屋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除非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并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或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物的数额较大。
法律分析
出卖已抵押房屋不是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或者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数额较大的,此时犯罪人的行为才构成合同诈骗罪。
拓展延伸
房屋抵押交易中的法律责任与诈骗罪
在房屋抵押交易中,当出卖方故意隐瞒已抵押的房屋信息,使得买方误以为房屋未负债的情况下进行交易,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合同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他人错误地作出财产处分或者其他损害自己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如果出卖方故意隐瞒已抵押的房屋信息,以达到欺骗买方的目的,其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在房屋抵押交易中,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秩序。
结语
在房屋抵押交易中,出卖方故意隐瞒已抵押的房屋信息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事实或隐瞒真相欺骗他人作出财产处分的行为。在交易中,诚实信用原则应得到遵守,确保交易真实合法,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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