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传唤不一定有案底。传唤只是一种侦查措施,只是司法机关为了解一些情况,并且传唤还可以用于被害人和自诉人。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有案底的前提是要定罪,同样,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
在传唤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犯罪行为的,会依法进行拘留。但在传唤后,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或者是没有犯罪行为的,则不会被拘留。
行政拘留就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法律中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
拘留,是指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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