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想要读书的话,一般是在户口所在地进行读书,如果我们在北京的户口属于集体户口,这个时候属于北京的常住户口吗?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学校集体户算北京常住户口吗
常住户口代表在某城市拥有固定居住场所,集体户口不是常住户口。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集体户口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学校或者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集体户口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如果是北京的集体户口,在这个时候并不是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是我们在这个地方拥有个人户口达到一年以上才属于常住户口,拥有这个地方的常住户口,对我们的生活是非常有利的。 该内容由 王拥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