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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暴起诉离婚需什么程序

2020-08-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因家暴起诉离婚程序:

1、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第一步是写离婚起诉书;

2、准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所需的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子女户口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财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印件;

3、持之前准备好的起诉书2份,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并支付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5、法院受理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书副本、证据等材料送达对方。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因此,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以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以在庭审期间首先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继续开庭;

7、开庭时,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允许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此时,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或不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将决定不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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