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分手后,共有人可以协商分割方式,如无法达成协议可诉诸法院。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收益、知识产权等,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且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情况下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总字数:77字。
法律分析
一、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分手后怎么办
1、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如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应当按照共同共有的共有物处理,分手后,对于该房产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财产分割是指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分手后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无法达成协议可起诉至法院;二是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包括工资、奖金、收益等。需要注意的是,共同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且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以上处理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和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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