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需要出具户成员关系证明的,派出所依据户口薄、户籍档案等相关资料,核实后予以出具。
关系证明是什么?
1,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2,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3,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
父母关系证明怎么开?
1.你与你父亲曾经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主是你父亲的情况,可以直接去该户口簿所在地址归属的派出所开证明(档案科)2.你与你父亲未曾经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主是从未是你父亲的情况下,可到你人事档案托管的地方调取人事档案,查询里面关于父子关系相关的内容(如大学生毕业登记表),复印并让托管单位盖章。3.可以去你出生地所属的疾病控制中心开具证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按现行户籍登记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户籍信息能显示亲属关系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关系证明;对于户籍信息不能显示关系证明的,当事人能提供老户口簿、村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以出具关系证明。另外,对于开县户籍管理问题,2000年以前确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管理,2000年后才统一移交公安派出所管理,并录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法律依据:
当事人需要变更户口本个人户籍信息时候,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变更户籍个人信息。《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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