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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未清,收条未果,该怎么办?

2021-09-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后,应向债权人索要销毁欠条并保留证据。如对方拒绝,债务人应积极搜集证据,如见证人、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法院证明已清偿债务,避免再次还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可调查收集证据并全面审查核实。

法律分析

债务人已经履行还款义务而没有收回欠条,首先应向债权人索要或请求销毁并保留证据,如果对方拒绝,债务人应当积极搜集证据,如还钱时的见证人、转账记录或汇款单据、与还款有关的聊天记录等一切可以证明还款事实的证据,只要能向法院证明已经向对方清偿了债务,法院就不会判令再次还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拓展延伸

债务纠纷如何妥善解决?

解决债务纠纷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公平和合法的处理。首先,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如律师或专业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应准备充分的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此外,也可以尝试通过仲裁或调解机构解决纠纷,这通常更快速和经济高效。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重要的是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程序规定,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解决债务纠纷。

结语

在解决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应积极搜集证据,如见证人、转账记录等,以向法院证明已清偿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也应全面审查核实证据。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友好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都值得尝试,但重要的是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正合法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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