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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量刑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0-03-3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的内容和方法没有限制,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被害人可以直接交付财物,也可以默许行为人取得财物,甚至通过第三者交付。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不被视为犯罪。

法律分析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

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

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肋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

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目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

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

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拓展延伸

敲诈勒索罪的定罪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

敲诈勒索罪的定罪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在刑法中对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和量刑所需满足的要件和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强迫他人交付财物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财物的行为。定罪标准包括: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强迫他人交付财物或非法获取财物。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包括财产损失的大小、使用的手段和手法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特定情节严重的敲诈勒索罪,可能会加重刑罚。因此,对于敲诈勒索罪的定罪和量刑,需要综合考虑上述要件和规定,确保公正司法的实施。

结语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的内容和方法多种多样,不限于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被害人可以因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物,也可以通过第三者交付财产。敲诈勒索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财产损失的大小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确保对敲诈勒索罪的定罪和量刑公正合理,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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