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在期满时支付,一年以上的应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在期满时支付。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逾期不支付,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拓展延伸
逾期租金处理措施
当承租人未按时交纳房租,房东可以采取一些逾期租金处理措施。首先,房东可以书面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尽快缴纳逾期租金,并说明逾期租金的金额和逾期天数。如果承租人仍未缴纳,房东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讨逾期租金。此外,房东还可以与承租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以分期方式偿还逾期租金。在处理逾期租金问题时,房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和良好沟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出租人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处理逾期租金问题时,房东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法律途径或与承租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等方式解决。在此过程中,房东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并注重良好沟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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