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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管辖异议裁定时间多久?

2020-07-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关于民事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在15日内作出裁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相关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七条。

二、移送管辖的情形有:1.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法律分析

一、关于民事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在15日内作出裁定。

2、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3、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移送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而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期限一般是15日。

结语

民事管辖权异议裁定期限为15日,当事人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则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则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若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则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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