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包括产权界定、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配置、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
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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