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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清理原则有哪些?

2022-12-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债权清理的原则具体有,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债权;清理的核算方法前后应保持一致;及时进行清理;以及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等原则。

一、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7、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9、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强制清算程序

公司强制清算流程一般如下:1、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和财务账册,应在成立清算组之前。2、确定清算组成员。在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及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初步前提下,确定清算组成员。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事务。成立清算组后7日内,清算组应将公司清算司法介入、清算组组成等事项书面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通知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人民法院确认。。

三、公司注销程序都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十二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

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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