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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电动车新法规?

2024-05-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查处。二、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摩托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三、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工作人员、各学校师生等,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查处的同时,将抄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文明办。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发布之日前购买的非国标(即超标)两轮、三轮电动车和未纳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电动车,悬挂黄牌;对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的四轮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管理。电动车纳入规范化管理后,对商户新销售的电动车实行挂牌销售。

法律依据:《新乡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电动自行车管理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由市公安、综治、规划、房管、城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参加的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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