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应为70年。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