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并将前罪与后罪合并执行。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发现未判决的其他罪,需作出判决并执行刑罚。
法律分析
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发现犯罪分子还有漏罪没有进行审判的话,此时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与后罪合在一起进行执行。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拓展延伸
缓刑考验期内漏罪的后果及处理方法
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发现有漏罪的情况,将会面临一系列后果和需要采取的处理方法。首先,漏罪可能会导致缓刑考验期的终止,被要求执行原判刑罚。其次,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和职业前景。为了处理这种情况,被发现漏罪的人应及时向相关法律机构或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此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策略。关键是诚实面对自己的错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遵守法律规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后果。
结语
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是撤销缓刑并将前后罪合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发现未判决的其他罪行,应及时作出判决并执行相应刑罚。被发现漏罪的个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向相关机构报告,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策略。关键是诚实面对错误,采取补救措施,遵守法律规定,以减少后果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三百四十七条 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助的,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连同有关法律文书和人民警察证复印件一并提供给协作地公安机关。必要时,可以将前述法律手续传真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有关信息系统传输至协作地公安机关。
请求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的,应当提供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请求协助开展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搜查证、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请求协助开展勘验、检查、讯问、询问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立案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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