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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上诉状应该如何写

2023-07-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我认为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

1、首先,在民事上诉状中,原审第三人应处于什么地位;

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有两种,一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原审中,一般是为了查明案情或者与案件有牵连才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原审中,是通过提起诉讼参与到本诉中去的,地位相当于原告。

2、上诉状是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我们必须注意两点,一是驳论要有理有据,措词要得体,同样要求坚持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态度,遣词用语切忌无限上纲;二是对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正确部分,也就是没有争议的部分,有原审裁判可供上级人民法院审阅,因此,在上诉状中一般无须重复叙述,也不必说明对这些部分表示同意,以免造成上诉状文字冗长。

一、民事再审程序启动的条件有哪些

具体条件是: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二、代位权诉讼中第三人债权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理由

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清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无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一个新的诉讼。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的条件下代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的独立请求权问题。因此,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构成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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