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变更监护人的条件包括监护人实施了严重损害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监护人变更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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