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不违法的。1,如果记者未经允许拍摄他人肖像,并用于其它盈利性活动,则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记者拍摄他人隐私行为,如敏感部位等并将其公布,则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由于是职务行为,因此报社应承担侵权责任。3,如果记者仅仅是拍摄一般行为,进行客观的报道,并未涉及他人隐私,或者进行虚假报道。那么是不构成违法或者犯罪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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