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探监,指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人。指看望被囚禁的人。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上,规章只能由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去监狱探监。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监狱也允许罪犯的朋友探监。
2、证件上,需要按照该监狱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
3、时间上,在监狱规章的探监时间内,才允许进行探监。
监狱探监规章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会见的直系亲属人数必须在三人以下。见面时间通常是30分钟,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延长或缩短。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章,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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