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值保险。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由保险条款或者法院规定。有些财产险公司推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增加了被保险人可中途更换的条款。
一、交通意外险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二、全车盗抢险保费
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不单独列明,而是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作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机动车辆盗抢险条款规定,盗抢险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率的20%—30%。这也就是说,盗抢险的保险费为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计算公式为:盗抢险保险费=(车辆损失险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20%-30%不难看出,盗抢险的保险费是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而不是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之和的20%—30%。
在实际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通常按保险单上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直接计算出盗抢险的保费。这是被保险人未提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而保险公司直接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代替了盗抡险的保险金额,二者是相一致的。
如果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是按保险价值来确定的,那么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与盗抢险的保险金额相同如果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是以协商价值来确定的,为不足额保险,那么在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与车辆损失保额相同的情况下,发生保险车辆的盗抢险后,被保险人将无法得到足额补偿。那么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不同,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盗抢险的保险费。
在实际投保缴费中,保险公司根据当地的治安状况或按照保险管理部门的规定,确定盗抢险的缴费比例是20%,还是30%。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盗抢险风险较大,按30%收取盗抢险的保费的可能性最大,至于是20%还是30%,如果保险管理部门有规定,那么就按规定的来实施,如果保险管理部门没有规定,那么保险公司可以自行确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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