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房,购房者可退房,但需催告开发商。如开发商不履约,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明确表示不履行、迟延履行等。开发商延迟交房需给予宽限期,逾期仍不交房则可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购房者可同时主张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
法律分析
一、商品房延期交房的能退房吗
1、商品房延期交房的能退房,但退房前应对开发商进行催告,如果对方履行约定的话,就不用退房,如果对方不履行约定,不交房的话,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并且这种情况退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办?
1、房者选择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可以。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2、出现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情况时,意味着开发商已经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并不能马上退房,结合法律中的要求,需要再给开发商一定的时间,也就是宽限期,到了宽限期之后还不能按时交房的话,那么才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赔偿自己的损失。
结语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催告开发商履行合同。如果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退房,同时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同时主张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在宽限期内,若开发商仍未按时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获得相应的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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