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需要一定的条件。
(一)许可条件: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无数量限制:无限制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单位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2、经营单位章程;3、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4、资金信用证明;5、经营者的身份证明;6、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四)办理基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办证。
(五)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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