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房产过户需办理手续,包括填写申请书、提供相关证件和协议。费用方面,只需支付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他费用不需交纳。房产过户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等。在离婚房产过户中,是否免收契税是离婚夫妻关注的问题。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房子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二、房产过户办理费用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拓展延伸
房产过户手续:民法典对妻子名下房产过户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将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完成一系列手续。首先,双方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包括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其次,需要办理财产交易的相关手续,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相关税费等。此外,还需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缴纳登记费用等。在办理过程中,需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总之,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完成一系列手续,以确保权益的转移和合法性的保障。
结语
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完成一系列手续,包括房屋过户登记、财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障权益的转移。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提交具体的证件和填写申请表,缴纳相应费用。房产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细致办理,以确保权益的顺利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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