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分户。只要当事人(男方)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与父母办理单独立户。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如何分户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二、不能分户的情形有哪些
1、生活上没有脱离父母,经济上无法独立:当事人常年和父母同吃同住,生活上没有脱离父母的;
2、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居民:申请人的年龄尚未满18周岁,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满足当前家庭人员的需求的:一户一宅的面积,按农村确权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准。一至三个人户口的75平方米,三至五个人户囗的120平方米,五人以上户口的120至150平方米。这些数据仅供参考,地区不同可能有所差别;
4、所在地区面临拆迁的:将要拆迁或者已经在拆迁中的,不允许分户,这是为了避免出现家庭或村集体财产纠纷;
5、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所以不允许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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