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遗嘱不公证是可以的。遗嘱的撤回以及遗嘱效力顺位根据最后的遗嘱为准。有遗嘱继承权的分配根据遗嘱内容进行,继承人可以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或向法院起诉。遗嘱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等。
法律分析
一、继承遗嘱不公证可以吗
继承遗嘱不公证是可以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处分个人财产效力方面,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产处理时不需要公证也是可以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有遗嘱继承权怎么分配
有遗嘱继承权的分配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遗嘱中是如何分割的,就如何分配,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遗嘱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遗嘱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结语
遗嘱的继承权是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的,如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继承问题,协商不成可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遗嘱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等情节严重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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