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于购房人的原因导致按揭贷款批不下来的,双方一般会另行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由购房人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批次补交购房款,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会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将首付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如果购房人明确表示拒绝支付剩余购房款的,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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