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800元不构成犯罪,但可受行政处罚。立案标准一般为2000或3000元。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数额决定,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根据最高法院解释,3000元至1万元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取决于犯罪分子的具体犯罪情节。诈骗800元一般认为未达到诈骗罪刑事立案的起刑点,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诈骗罪800元怎么处理
(1)诈骗800元不构成犯罪,但是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各地的立案标准不同,一般在2000或3000元左右可以立案。
(2)诈骗未达到诈骗罪刑事立案的起刑点,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对于诈骗行为的处理方式,诈骗800元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则根据犯罪情节和数额的大小而定,一般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诈骗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刑事处罚措施。因此,在处理诈骗罪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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