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保停交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工作期间个人账户予以保留新工作后,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可补缴医疗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月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自补缴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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