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人的一方一定要承担责任吗
1、打人一方并不一定要承担责任。例如,打人一方因正当防卫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打人一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打人者承担以下责任:
(1)治安管理处罚责任。打人者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事责任。打人者构成刑事犯罪的,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正当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
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
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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