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骚扰行为,影响到受害人正常的生活,是可以报警寻求帮助的。日常比较轻微的骚扰行为,可以定性为对人身权、隐私权等的侵犯,是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如果骚扰行为情节严重,严重影响到受害人的生活,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相应犯罪的立案标准,是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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