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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偷盗婴幼儿的犯罪性质

2022-07-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1、对于偷盗婴幼儿的案件,应当按偷盗婴幼儿的目的不同,分别定罪。2、根据《刑法》第239条第2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并依照《刑法》第239条第款的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则应当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并依照《刑法》第240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如果出于收养、抚养等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则成立《刑法》第262条的拐骗儿童罪;如果出于索要债务的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则成立《刑法》第238条的非法拘禁罪。

以什么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以什么为目的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法怎么认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偷盗怎么认定同伙

如果只是单纯地知道对方盗窃,因没有盗窃的共同故意,不属于盗窃同伙。但是,如果在盗窃前参与了合谋,或在盗窃中提供了相应帮助的,虽然没有亲自实施具体的盗窃行为,但仍属于共同盗窃。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构成共同犯罪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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