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出庭的处理方式是: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缺席判决,尽量保护行政原告人的权利。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或者辩论的情况下,合议庭经过审理所作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