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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注意什么

2022-04-22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产权。租赁的商铺产权一定要清晰,最好不要租赁有产权问题的商铺,所以租赁前一定要查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抵押或质押状况的权属证明等,不要全听业主的一面之词。

(二)地段。商家客户主要通过经营实现利润,如果地段不好,包括区域大环境、商铺小环境,都是决定经营好坏的主要因素,不可不仔细调查。

(三)使用状况。目前转租情况很多,一手新房较少,所以如果是转租的,要查清转租的原因、业主是否允许转租、转租的条件等。对于商铺目前的使用情况一定要了解清楚,否则引来的纠纷将会导致无法正常经营。

(四)配套。良好的配套能节省商家客户很多成本与精力。如水、电及电容、燃气、弱电设施、排污化油设施等。租赁前一定要核实清楚,要不然改造的难度和成本将直接制约后期经营效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店铺商铺其它需要了解的就是租赁期限、免租期、租金支付标准、违约及违约金、损失的赔偿等条件了。

(六)本身结构。不是所有好的地段的商铺都能租出去,或者租金达到相同的水平,那么商铺自身的结构就显得相当重要,主要考虑面宽跟进深的比例、房屋内部布局结构及利用率、房屋的高度、承重、楼层等硬件过关才能保证商家客户在使用上的方便合理。

一、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怎么确认诉讼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二、商铺租赁税率有哪些

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5、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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