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积分入户怎么申请
【1】申请人通过登录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计分的相关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2】积分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积分制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信息发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4】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然后发放入户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经有关部门查实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并回原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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