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劳动仲裁对方不来的处理如下:劳动仲裁时申请人未到,不是因非人类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他无正当理由没有出庭的,申请人不到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被申请人不出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提醒您,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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