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购买的期房出现烂尾情况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和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责任,购房者可以通过仲裁或法院诉讼来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或者经核验后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要求应得到支持。
法律分析
买的期房烂尾了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等要求。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购房者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的,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期房烂尾后的维权途径
期房烂尾后,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解决问题或者要求退还购房款项。其次,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政府介入调解或者追究开发商责任。同时,购房者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购房者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业主,组成业主维权团体,共同行动,提高维权的力量和效果。在维权过程中,购房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和主张。维权是一项复杂的过程,购房者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专业机构,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结语
购房者发现期房烂尾后,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或要求退款;其次,向政府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政府介入调解或追究开发商责任;同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合法权益。购房者还可组成维权团体,联合其他受影响的业主,提高维权力量。维权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权益和主张,并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获取法律建议和指导,提高维权成功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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