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不起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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