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由本人亲自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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