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的身份证不能使用了。
因为注销之后代表这张身份证失去了证明其身份的作用,其身份信息也无法被读取出来,如果使用被注销的身份证带来严重后果的,则依法承担责任。
注销身份证的条件如下:
1、身份证遗失或损坏:如果您的身份证遗失或损坏,您可以申请注销原有身份证并重新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
2、身份证过期:如果您的身份证已经过期,您需要重新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在申请新的身份证之前,您需要将原有的身份证注销;
3、取消户籍:如果您因为迁移、户籍注销等原因需要取消户籍,您需要将原有的身份证注销;
4、改名或改性:如果您改名或改性,需要将原有的身份证注销,并重新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
注销身份证要办理的手续是:
1、当事人需要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加盖印章的介绍信等;
2、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本人亲自带上述证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由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好相关手续;
3、出国定居人员户口注销:凭出国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收缴身份证。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这张身份证会在注销户口时由公安派出所予以收缴销毁,因为注销户口也是必须由本人写证明,派出所才可以予以删除注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