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应当按照双方真实意愿公平合理的约定处理财产分割,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如未约定,则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夫妻协商,原则上各一半,但需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若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其中一方付出义务较多,可要求补偿。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如有协议,应按照协议处理,协议必须真实表达夫妻双方的意思,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规定,并符合法定形式。
2、如未达成协议,应按以下方式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受夫妻关系的影响(除非另有约定)。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应均分,但需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若夫妻书面协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则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对方也应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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