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治安处罚是:1、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2、情节一般的,处就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3、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挡处罚: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你好,问一下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治安处罚是什么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治安处罚是:1、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2、情节一般的,处就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3、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挡处罚: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您好,问问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问题,治安处罚是什么?
故意损财的治安处罚标准: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则对行为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您好,破坏他人的财产,但没有损坏,会被治安处罚吗?
故意破坏他人财产达到以下程度的可以判刑:(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三)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你好,请问10岁小孩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可以行政处罚吗?
儿童破坏公物这样判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破坏公物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破坏公物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您好,我丈夫与他人战斗,进派出所是治安处罚还是行政处罚
打架是不是属于刑事案件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打架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节较轻的,属于较轻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以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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