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预计能够拆迁。堤口庄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街道,是回民集聚地,人口4700人。据传,该庄前身为田王庄(即王家坊子与田家庄合称),当时仅有居民二三十户,形成年代无考。王家坊子有王姓于路边开店,明万历年间,北京三里河有一崔姓回民经常来济贩马,寄居在王家店中,日久,娶店主(汉民)之女为妻,于此定居,百年后子孙繁衍,加以各地回民迁来定居,遂形成回民集居之地。现在济南市天桥区堤口庄社区位于天桥区西南部,紧靠主干道堤口路,是济南市三大少数民族聚集地之一,常住人口1500户,约5000人,流动人口近2万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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