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属于公安部门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户口登记工作。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非现役军人和生产合作社的户口也有指定专人协助登记。
法律分析
最近有很多朋友问到迁户口属于哪个部门的问题,在这里我为你解答一下。
1、由公安部门办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迁户口变更手续及所需材料
迁户口变更是指个人或家庭从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时,需要将户口信息进行变更的手续。根据规定,迁户口变更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具体手续包括填写迁户口变更申请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迁出地的注销证明等材料。此外,还需提供新居住地的租房合同、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户口变更时,还需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办理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迁户口变更手续及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迁户口属于公安部门办理,根据《户籍管理条例》,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户口登记工作。具体办理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注销证明等材料,并提供新居住地的租房合同、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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