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不一定算工伤,满足下列条件才算工伤,如果不能满足下列条件则不认定为工伤:一、是上班的合理路线。二、事故发生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三、是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上班途中被撞上不算工伤。如果最终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两者互不冲突。在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交通乘坐交通工具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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