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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规定

2024-04-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1.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本市重残无业人员,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330元。

2.本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 第五款 规范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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