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继承遗产的份额可否转让?

2021-05-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需要注意继承权不可以转让。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利,具有一定的人生专属性,该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但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所继承到的遗产,可以转让。

一、遗嘱继承公证是什么意思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继承公正则是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的证明继承权及继承行为合法、真实的活动。

二、腹中胎儿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享有继承权

腹中胎儿从受孕的时候开始享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胎儿有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继承人有继承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三、著作人身权可以转让吗

著作人身权是不可以转让的。著作人身权,又叫做作品的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中享有的与个人有关,或者不可分割,但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作者有权通过创作具有个人风格的作品,来获得名誉、名声和维护作品的完整性。

一、人身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二、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如下:

1、有偿与无偿。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

2、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